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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顺学院博物馆考勤办法

【来源:安顺学院博物馆考勤办法 | 发布日期:2021-01-10 】

安顺学院博物馆考勤办法

加强安顺学院博物馆管理,严格劳动纪律,保障我馆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及学校的有关文件规定和精神,结合部门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全体干部馆员均严格遵守上、下班制度。上班时要坚守岗位,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、离岗。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电脑游戏、上网炒股等。

二、严格考勤签到制度,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8:30,下班12:00;下午上班14:30,下班18:30。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,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。签到及考勤记录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。

三、严格按照学校考勤制度执行外出办事规定。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馆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,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,应提前报备,经馆长批准后报综合科备案;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,要及时参加考勤,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。

四、到市外出差(办私事)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(请事假)手续的,经馆长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,否则视同缺勤处理。对擅自外出、溜岗未参加考勤的,视同早退处理。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,视同公务,履行报告手续。馆员外出出差办事须事先报备,经馆长批准后书面报综合科备案方可。

五、请假手续办理。

1、工作人员病假、事假、婚假、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,两天以上(含两天)由馆长批准,并书面报办公室备案。

2、婚、产、丧、探亲假需向馆长请示,并提交书面申请,交办公室留存;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规定: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,依据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符合条件的女性工作人员,增加产假60天(共计158天)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工作人员婚假假期13天;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,可根据路程远近,另给路程假。

六、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,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,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,将上报教师工作处和人事处处理。

七、本制度从2020年12月12日起执行,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本制度综合科负责解释。

安顺学院博物馆

2018年12月12日